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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

2016-11-26 15:58:52  


  •         2016年7月1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州市、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更好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主导力量。经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一方面,我国制造业已经取得长足发展,成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另一方面,我国制造业发展也遇到巨大挑战,受到西方发达国家“制造业回归”潮和新兴经济体低成本竞争的双重挤压。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2015年5月研究出台了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中国制造2025》。文件的出台对我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层次,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云南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制造2025》发布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李纪恒,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指示。随后,省政府成立了“云南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等24个单位及部门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为做好《中国制造2025》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精干人员对我省制造业发展现状及今后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赴江苏、上海等省市学习调研交流,借鉴了江苏、上海、广东、福建等发达地区的做法,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几易其稿,最终报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定,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实施意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结合目前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机遇,提出要顺应产业变革新趋势,坚持走具有云南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分层次、多维度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制造体系,建设生态工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实施意见》明确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要求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同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二是立足实际,开放发展。主要针对我省传统制造业亟待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等,提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切实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我省地缘优势,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强多方位合作交流,提升制造业国际化水平;三是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主要提出紧扣《中国制造2025》的方向和重点,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多层次、分类别推进和实施智能制造,提升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四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主要提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机制,强化联合攻关、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三)发展目标。在目标设置上注重与《中国制造2025》充分衔接,同时又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情况,从“创新发展、质量效益、两化融合、绿色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3个目标,分2020年、2025年两个时间段设置,目标测算总体按基本保持全国平均水平设定。
            (四)重点领域。围绕构建新型制造体系,选择了我省基础较好或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高原特色农特产品深加工等五个领域作为我省智能制造的主攻方向。力求立足现有基础,着眼未来发展,集合创新要素,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我省智能改造进程。
            (五)实施七大工程。为完成总体目标,实现重点领域突破,我们提出智能化改造工程、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两化融合工程、质量品牌提升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制造业服务化工程、人才培养工程等七大工程任务,推动云南工业转型升级。
            (六)保障措施。为做好上述工作,实现预期目标,需要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营造好氛围,提供强有力支撑。《实施意见》分别从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创新中小微企业政策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三、任务分工和督促落实

            推动《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全面参与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实施意见》将重点任务分解为25项,分别提出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了任务。同时也明确了各州市和省直各部门自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省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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