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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连续五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称号

2017-10-13 18:44:57  

  • 第三次夺得“长安杯”

    州委书记杨斌,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迟中华喜接“长安杯”奖杯。
    (杨 健摄)
     
      10月9日下午,在州会务中心大会议室,伴随着喜庆欢快的音乐,州委书记杨斌,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迟中华喜接“长安杯”奖杯,金光闪闪的“长安杯”呈现在大家面前。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1997年以来,我州已连续五届20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荣誉称号,三次夺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奖“长安杯”,是云南省唯一连续获此殊荣的州市。
      2013年以来,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全力守护“长安杯”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扎实履行综治维稳第一责任,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社会管控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强化服务管理,狠抓打击防范,提升平安建设质量水平,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从抓治安向保稳定、从创平安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转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我州先后14年荣获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考核先进州市,先后18年荣获“云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州市”, 10个县市分别荣获省级“平安县市”,9个县市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市”。
      接杯仪式上,迟中华宣读了中央综治委关于楚雄州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州市”、第三次夺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奖“长安杯”的表彰决定。
      州委副书记彭志远,州政协主席杨静,州委常委、楚雄市委书记杨中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勇,副州长马闻,州国家安全局局长李智贤出席仪式。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主持仪式。【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赵文丽 濮永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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